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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00:00

关于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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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立足本职工作,促进我院在教学、科研、学生教育培养等各方面工作更上新台阶,根据学院党政领导的部署,2011年4月14日下午5时,法律系在模拟仲裁庭召开动员会,就“卓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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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立足本职工作,促进我院在教学、科研、学生教育培养等各方面工作更上新台阶,根据学院党政领导的部署,2011年4月14日下午5时,法律系在模拟仲裁庭召开动员会,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全体专任教师和党员参加了会议,姜世波院长、汪全胜院长出席动员会并就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会议决定,定于4月21日下午4时例会时间召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要求法律系全体教师积极准备材料按时参加会议并进行充分研讨,副教授以上教师和党员教师均需带头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于研讨会结束后4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刘军邮箱:sddxlj@126.com。学院将择时对研讨材料进行评选,确定等级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在此基础上,确定我院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研讨会卓有实效,请各位教师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材料的准备:包括“卓越法律人才”的理论素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国际视野、道德品质等评价标准,以及与此相关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问题,如,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知识结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各个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法学院法律系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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