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关于深入推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意见
(讨论稿)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深入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确立创新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因材施教,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努力培养多层次、多类型、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前瞻性原则。契合国家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遵循教育基本规律,进行具有前瞻性的顶层设计。
2、实际性原则。在改革过程中,立足于学校的发展实际,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及时总结经验,注重效果反馈,做到整体推进。
3、协调性原则。在改革中,要处理好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的关系,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注重知识传授与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的关系。
4、因材施教原则。打破统一培养的格局,坚持分类指导、分级教学,根据学生学术兴趣、个性特征等,进行多样化的分类型、分层次培养,实现从注重共性教育向注重个性教育转变。
三、主要任务
1、拔尖人才培养
根据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在进一步争取参加山东大学“泰山学堂”的基础上,开展拔尖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特色学科的学术优势,打造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按照“本硕博贯通”模式,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化管理,选派高水平师资,选用优秀教材,实行小班授课,扩大海外学习经历和第二校园经历范围,突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
2、卓越人才培养
紧密结合山东大学开展“卓越工程师计划”、“卓越法律工作者计划”的契机,积极协调,使更多学生融入培养计划。选择相关专业,按照“本硕贯通”模式,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聘请知名实务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参与培养方案制定和课程建设,对学生进行联合培养,实施双导师制和动态管理,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向学生开放,培养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
3、复合人才培养
在学校层面开展“金融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朝鲜语”、“英语+X”等复合人才培养班。在现有8个专业开展双学位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双学位教育的范围,开展“韩国语+X”、“新闻学+X”、“计算机+X”等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和主、辅修制度,拓展本校经历内涵,落实跨学院、跨学科教育,推进复合人才培养。
在以上三种改革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深入研究,积极实践,建立更多层次、更多类型的,适合本学科、本专业特点的培养模式,全面推进我校的创新人才培养。
四、工作要点
1、科学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在深入分析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符合自身定位、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人才培养规格,对学生所需具备的知识、素质、能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科学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学大纲、课程介绍等,提高培养方案的科学化程度和可操作性程度。
2、深化课程改革
科学设定课程体系,注重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的课程有效衔接,通识教育促进“成人”,专业教育促进“成才”,保证课程体系的科学性与完整性。注重课程内涵建设,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不断吸收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保持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压缩必修课程学分,扩大选修课程比例,为培养创新型人才预留空间。加强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内涵建设,扩大示范辐射范围,引领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扩大相关专业双语教学课程比例,提高教学质量。
3、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依托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各类实验室、教师的科研项目,积极拓宽实践渠道和实践教学模式。根据人才培养的特点和理论教学内容,及时调整、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大力整合现有实践教学资源,不断创建校内外实践基地,提高各类实践教学资源的利用率。强化实践教学管理,完善实践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监控实践教学各环节。
充分利用现有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和专业实验室,将教学实验、社会实践调研、各类学科竞赛及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等科创实践活动有机整合,构建创新实践平台,推进大学生创新训练和竞赛活动,坚持“以赛带建,以赛促改”,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4、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实施制度化的教学研究活动,搭建教师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学方法的改进。依托教学团队和各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推进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教师整体授课水平。积极推进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辩论式和师生互动式等教学形式,注重因材施教,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重视能力与素质培养的转变。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的培养,不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
五、组织实施
1、学院层面
各学院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各系主任为成员的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论证、制定、实施等相关工作。
2、学校层面
相关职能部门要科学制定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改革工作的有序进行。要不断完善相关质量保证体系和激励制度,对人才培养的各环节进行监控和反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