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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8日 10:31

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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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案例指导研究》编辑部、《党规学研究》编辑部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2009会议室共同举办“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专题研讨会”。山东大学特聘教授肖金明主持研讨会,杰出中青年学者孙光宁做会议总结,校内部分专家学者、学院部分硕博士研究生、本科生40余人参加会议。主题发言环节,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博士生张滕分享了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的几种研究视角。一是要关注相关的文件规定,...

编辑:王晓彤

2月26日,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案例指导研究》编辑部、《党规学研究》编辑部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2009会议室共同举办“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专题研讨会”。山东大学特聘教授肖金明主持研讨会,杰出中青年学者孙光宁做会议总结,校内部分专家学者、学院部分硕博士研究生、本科生40余人参加会议。

主题发言环节,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博士生张滕分享了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的几种研究视角。一是要关注相关的文件规定,从而了解案例指导制度的整体面貌和运行设计;二是要聚焦指导性案例本身,重点关注执纪执法要点和指导意义两部分。三是对不同领域的案例指导制度进行横向对比和参考。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博士生张金禹指出,纪检监察指导性案例不仅涉及党内法规的解释权,还涉及如何控制这种解释的裁量权,要注重提高纪检监察指导性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博士生赵伟认为,应当在学理层面赋予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合法性、在法治统一的视角下对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进行功能界定,同时明确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的效率应当如何调控、适用范围如何界定的问题。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博士生张晓凯通过对已发布的三批指导性案例的规律分析强调了指导性案例在适应社会需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化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如何通过案例指导加强党规与国法的衔接,并确保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体制、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之间的有效协作。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冯威强调了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的理论深度与实践意义,发布的案例不仅为学术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素材,也让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得到了提升。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陈一远指出,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具有通过精选典型案例,从而规范实践中的自由裁量权,具有重要价值;其次,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研究员温登平从案例数量不足、非典型案例的重要作用、案例库的建设以及扩大案例范围四个方面对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博士后冯晓畅认为,纪检监察是一门面向实践的学问,现阶段应更加关注其在实践中的适用问题。同时,考虑到目前发布的三批纪检监察指导性案例数量不多,可以结合纪检监察报的相关案例、纪法适用研究等信息做好互补。

孙光宁教授在会议总结中着重强调了该制度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和学术价值,案例具有及时性和感性认知的优势,能够为法律应用提供直观而具体的指导,推动了法治理念的深入理解和法律规则的准确适用。展望未来,借助智能化技术构建案例数据库、提高案例质量与适用性,推动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肖金明教授肯定本次研讨活动取得的成效,强调案例指导制度研究对纪检监察人才培养、服务执纪执法规范化,以及以法律方法学科优势助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意义,希望聚焦纪检监察,在与检察审判、行政执法贯通中拓展和深化案例指导制度外延和内涵,在支撑新兴学科建设中保持法律方法、案例指导研究在全国的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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