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武汉大学举行纪检监察研究院成立大会。山东大学党内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肖金明教授、纪检监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朱福惠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肖金明教授在发言中阐述了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当务之急和眼前课题,一是加快一级学科建设布局,遵从办学规律,建立以本科教育为起点的纪检监察人才培养完整体系;加强与实务部门双向互动,遵从学术规律,发展与纪检监察及相关实务部门既密切合作又相对独立的关系;推进与相关学科交叉相容,遵从学科规律,保持相对其他学科的自主性以及域外开放性。二是科学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制度和工作的重要论述,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性阐释相贯通,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化理论思维;聚焦纪监、监检关系,进一步全面深化纪法、法法关系研究,在反腐败工作主线上推进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配合制约,强化纪监刑关系一体化研究思维;以制度研究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从思想和实践中来、到思想和实践中去的学术自觉和能力,从思想中提炼概念范畴命题,从实践中凝练经验逻辑规律,加快建构纪检监察学理学术学科体系,为推进纪检监察思想、制度和实践创新发展提供学术和人才支撑。
朱福惠教授在发言中祝贺武汉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成立,认为其表明以秦前红教授领衔的纪检监察学科走向新的发展阶段,翻开了学科发展新的一页,并就监察法研究中遇到的几个理论问题发表了看法。第一,监察法的理论基础是党的纪律学还是宪法学,概括来说,就是监察法究竟以党的纪律为基础,还是以宪制为基础,如果以宪制为基础,则必须以权利和义务、职权与职责等通用的概念和范畴作为监察法学的基础;第二,如何保障反腐败工作的稳定性。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反腐败规范化和法治化的体现,我国长期以来推行政治强力反腐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需要面对持续稳定反腐败问题,制度反腐、法治反腐成为监察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第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下一阶段反腐败的任务之一是消除腐败存量与增量,反腐败政策是清除存量的主要手段,如何与法治反腐协同,充分发挥监察法的效能,在法治轨道上反腐败,仍然是监察法学研究的重要实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