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青岛市加快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发挥、拓展和提升税收职能作用,深度赋能青岛“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壮大,法治护航新质生产力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与青岛市税务局在2023年产学研合作基础上签署了校税合作协议。
5月29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和青岛市税务局合作主办的青岛新质生产力税智研究中心启动仪式暨“税质新智”系列活动在山东大学(青岛)举行。青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郑钢,党委委员、总经济师、一级巡视员何倩,一级巡视员郭洪源;山东大学(青岛)党工委副书记张海波、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院长门中敬以及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青岛蓝谷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专精特新”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张海波对税务部门长期以来对山东大学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表示将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优势,与青岛市税务围绕新质生产力税智研究、人才培养、税收科研、学生实训、人才交流等领域展开全方位深度合作,助力打造税收治理的样板高地。
在“税智新质说”访谈环节,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院长门中敬教授指出、新质生产力是以技术创新为代表的先进生产力,其本质是创新驱动。创新驱动的目标是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落地,而这需要法治化营商环境和高效政策工具的支持,需要财税、金融、科研等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在当今社会,税法作为社会财富再分配之法,发挥着财政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重要作用。
郑钢在致辞中指出,青岛税务、山东大学、社会各界共同谋划税之智、新之质,共促创新创业、岛城发展。共聚“专”的功底,新质生产力税智研究中心是税务专业和高校专长聚合发力、优势互补的一个新的层次,是共促科教兴国、人才兴国的全新实践,必将开启税助发展、向新而行的全新篇章。共展“精”的功夫,聚焦税务主责主业,协同山大的科技优势、学科优势、人才优势,精研政策、精细服务,进一步迭代“税智20条”专项措施,必将成为“小巨人”绽放精彩的税智动力。共添“特”的功力,结合税收大数据优势与山大独特学术学科优势资源,聚智聚力、求实求新,“链”起产学研,必将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共促“新”的功效,跳出定势、升维思考,设定“新”的目标,加快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力推动“专精特新”向前和向后延伸培育,以“税动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结合税收法治角的建立,必将凝聚青税和山大的合成之力,激发青税人和山大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澎湃动力。
郑钢、张海波、周长军共同为青岛市新质生产力税智研究中心和“税收普法‘1+N’青税星辰-山东大学(青岛)税收法治角”揭牌,并一同参观了税收法治角建设情况。现场还开展了“税费说:与您相关的税收那些事儿”法治宣讲、青岛市税务局公务员招录宣讲等系列活动。
根据山东大学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新质生产力税智研究合作协议,我院将充分发挥在税收法治研究领域的人才资源优势,与青岛市税务局在课题研究、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为青岛市高质量发展做出山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