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首页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6:49

法学院(威海)举办法学院实务导师讲坛第三期——“关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案件实务操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思考”

微博 微信 QQ Qzone

为进一步增进法学院师生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实务操作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12月27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于南辰楼2008会议室举办法学院第三期实务导师讲坛。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威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威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高佩良律师作题为“关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案件实务操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思考”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威海)副院长张其山主持,陈俊兵律师、杨凯律师、宋思霖律师...

编辑:王晓彤

为进一步增进法学院师生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实务操作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12月27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于南辰楼2008会议室举办法学院第三期实务导师讲坛。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威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威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高佩良律师作题为“关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案件实务操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思考”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威海)副院长张其山主持,陈俊兵律师、杨凯律师、宋思霖律师出席,二十余名学生参加本次讲座。

高佩良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从威海地区房地产破产案件综览、律师事务所在破产案件中的角色、房地产破产案件实务操作以及房地产破产案件的法律问题与困惑四个方面展开讲解。首先,以威海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切入,从大环境和小环境两个角度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成因进行阐述。其次,重点强调房地产企业破产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税务问题、债权审查规则的制定以及法律规定的灵活性等问题。最后,提出破产案件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困惑,包括关于购房业主的权利、破产重整转清算的程序问题、破产重整案件中税款债权的确认问题、建筑优先权的行使期限问题等内容。

讲座最后,张其山对高佩良的讲解表示感谢,并就本次讲座内容作出总结,强调学生要具有主动学习的能力,要积极关注课程以外的法律实务内容,深入挖掘实务案件背后的成因,同时也要掌握好为人处世技巧,注重团队的分工协作。

本次讲座是山东大学(威海)第五届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专题讲座之一,聚焦法学实务操作,案例丰富,内容翔实。本次讲座进一步增进了法学院师生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实务操作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为法学院师生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学术视野与法律实践的启发。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法学院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随时随地了解最新资讯

法学院官方微博

扫一扫二维码
了解学院热点话题

分享好友

官方平台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西路180号 电话:0631-5688334 邮编: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