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联合设立的全国首个“山东大学税收法治实践中心”正式揭牌成立。4月11日,山东大学-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税收法治卓越人才培养合作签约仪式成功举办,仪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门中敬主持。
山东大学(威海)党工委委员、副校长肖金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政瑞发表讲话。肖金明副校长首先进行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指出,山东大学有着120年的悠久历史,法学院致力于打造全国一流水平,近年来,在拓展对外实践交流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而“山东大学税收法治实践中心”的建立,是深化税、校合作的又一有力措施,必将为学院有序发展与税收法治建设带来良好效应。马政瑞局长致辞中指出,推动税收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法治在税收领域系统化、体系化的推进,也是衡量税收现代化建设是否顺利完成的重要标准,随着协议的签署与“山东大学税收法治实践中心”的成立,双方资源共享、优势叠加,将为税收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肖金明副校长,马政瑞局长代表合作双方签约签署税收法治卓越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考核考评处副处长李铁军,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明强,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徐国栋,山东大学(威海)正处级组织员周大白,法学院(威海)院长助理冯威等8位共同为山东大学税收法治实践中心揭牌。
“山东大学税收法治实践中心”是财税法理论与实践紧密的结合的创新做法,依托山东大学“双一流”高校资源、法学显要学科优势,中心在城阳区税务局常态运转后,双方将在共同做好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税收法治科研及教学、推动学生税收法治实践、培养税收法治人才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沟通、交流,并作为税收普法的有效载体,推动税课走进高端院校,在推动税收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