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表彰正式公布,我院武飞教授的学术论文《论经验法则在刑事司法裁判中的论证》、孙光宁教授的学术论文《指导性案例中的法律拟制及其规制》分别荣获一、二等奖,这也是我院法律方法学科科研工作取得的系列重要成就之一。
武飞教授的《论经验法则在刑事司法裁判中的论证》一文,在明确经验法则应用正当性的基础上,针对经验法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论证低效问题,提出在刑事诉讼严格证明标准下经验法则应用的特殊性及其限度,强调经验法则应用过程中对论证负担规则的遵守,尤其是根据经验法则的盖然性、主观性程度来分配其论证负担,以实现对事实争点的决疑目标,从而整体性提升其应用的有效性。
孙光宁教授的《指导性案例中的法律拟制及其规制》一文,针对指导性案例41号在裁判要点中进行法律拟制的典型表现,提出要全面有效规制指导性案例中的法律拟制,需要遴选出符合法律目的的创新性案例,在正式文本中提供丰富全面的支持理由,并通过法官的参照适用进行反复检验。源于司法者的创造性能够经由指导性案例中的法律拟制传递到立法领域,在立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中推动法律与社会的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