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举办反腐败国家立法前沿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特邀广西大学君武学者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广西法学会副会长聂资鲁教授,作题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回顾与前瞻”的专题讲座。讲座采用线上方式,由法学院(威海)副院长门中敬教授主持,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法学院(威海)党委书记肖金明教授总结致词,法学院(威海)特聘教授朱福惠教授、冯威副教授与谈,学院近40余名师生参加本次报告会。
讲座伊始,门中敬副院长对聂资鲁教授受邀此次讲座,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聂资鲁教授从四个方面阐释了我国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回顾与前瞻。聂教授首先,从学术界定、法律界定、公众界定等三个方面对“腐败”的概念进行了学术史梳理;然后,从历史演进的维度详细分析了我国反腐败立法的发展过程,并对当前反腐败国家立法所存在立法模式与体系化的缺失问题进行分析;进而,论述了新时代反腐败国家立法对反腐败斗争开展的紧迫性,结合党中央决策部署指出了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性。最后,提出了推进我国反腐败国家立法“以法典化为中心”的思考,并从反腐败法典化的逻辑起点、可行性与必要性研究、内容和意义等多方面进行阐释,细致分析了中国特色反腐败法律法典化编纂的两个“两步走”立法策略的实施。门中敬教授表示,聂教授的报告体系完整、观点明确、内容丰富,很有启发意义,并指出,要实现“三不腐”的目标,一是要重视反腐败的政治品格,重视中国集权主义文化基因,在集权文化下讨论我国的反腐败国家立法;二是要重视反腐败的法制保障,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的进程,比如,尽快制定监察委员会组织法、反商业贿赂法、反腐败刑事法、官员财产公开法等法律。以形成比较完善的法治保障。
与谈环节中,朱福惠教授首先指出,反腐败国家立法向法典化方向发展的思路是体系化的、富有创新性和启发性的,同时这条道路也会面临很多问题。中国反腐败是党内反腐败和国家反腐败的结合并以党内反腐败为主导的,如果将党内反腐败排除在外,反腐败立法是不全面的。其次,朱教授还细致分析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调查、裁判、处置主体与民法典由司法机关统一解释和裁判机制的不同。最后,朱福惠教授表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法典化任重道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种重要任务。冯威副教授认为,反腐败斗争一直是世界治理难题,只有了解了“腐败”的内涵与外延、特点、机理和危害,才能以针对性和适应性的方式和路径去反腐,积极务实的推进反腐败的法典化,并向聂教授提出了两个与谈话题:一是反腐败领域可能涉及所有公权力的行使,由众多单行法规予以规范,反腐败力量是多元的,这是否会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法典化带来困难;二是法典化的视角十分宽阔,在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法典化过程中,如何做到党内法规与国法衔接协调,党内法规与国法的协同性如何处理问题。
讲座最后,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法学院(威海)党委书记肖金明教授作总结致辞。肖校长指出,未来的反腐败国家立法包涵党、国家、社会三个维度。推进国家反腐败斗争,需要党、国家、社会共同形成反腐共识,从多个角度汇聚成反腐败合力,并不断推进和完善反腐败治理的法治化。希望双方加强重点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完善纪检监察学科体系,构建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资源共享机制。
本次讲座是我院前沿系列讲座之一,也是贯彻新文科理念的一次重要的学术活动。此次讲座聚焦监察法立法前沿,内容翔实,具有极强启发性,进一步加深了法学院学生对国家反腐败立法的理解,为法学院师生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学术指导和理论支撑。
(供稿人:赵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