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举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学术座谈会。本次研讨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重要精神和部署要求,深入研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人权事业,促进中国人权理念塑造与话语提升。来自山东社会科学研究院、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展开座谈,座谈会由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山东农业大学泰山法治研究院相焕伟副教授主持。
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谢桂山研究员,山东大学兼职特聘教授、四川大学周伟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朱福惠教授、刘松山教授、门中敬教授、孙光宁教授、姜世波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胡常龙教授、迟德强教授,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刘国涛教授,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李会勋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冯晓畅博士后,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权保障的重要论述”“人民美好生活新向往与人权”“人权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权与全面依法治国”“人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监、刑事法治与人权”“老年治理、生态治理法治与人权”“国际人权法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讨论。
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执行所长冯威研究员作会议总结,认为在世界人权日召开本次座谈会具有特别的意义,会议聚焦人权事业发展,关联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政治学、党内法规等学科,阐释了关注法治就是关注人权、发展人权必须坚持法治这一基本逻辑,尤其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应当把握的三个基本逻辑:一是要特别关注中国共产党的人权观,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逻辑;二是要特别关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特点与特色,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现实逻辑;三是要特别关注具体制度中的人权保障和实现机制,包括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坚持立足中国实际、坚持以发展为驱动、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坚持与世界互鉴包容,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