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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07

党内法治研究中心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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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山东大学党内法治研究中心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会议由冯威副教授主持,研究中心主任肖金明教授,学术顾问朱福惠、刘松山、门中敬教授和研究中心成员参加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对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作出了全面阐述,提出一系列新的思路、新的战略、新的举措。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政治学、法学等不同的学科背景...

编辑:法学院

10月18日,山东大学党内法治研究中心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会议由冯威副教授主持,研究中心主任肖金明教授,学术顾问朱福惠、刘松山、门中敬教授和研究中心成员参加座谈会。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对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作出了全面阐述,提出一系列新的思路、新的战略、新的举措。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政治学、法学等不同的学科背景,与会专家学者聚焦学习“大会的主题”“三个务必”“党的中心任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五个必由之路”等重点内容,从不同的角度就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等开展交流讨论。

肖金明教授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是一篇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论述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深入学习、研究和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一是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加强对二十大报告的整体性研读、体系化认识和系统化阐释,遵循唯物史观和辩证法,准确认识和理解二十大报告表达的人民观、历史观和政治观,展现的中国旗帜、道路和逻辑,以及蕴含其中的政理、道理和哲理;二是要掌握和运用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系统阐释“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重大命题,深刻阐明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逻辑关系,立足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探索、制度创新和理论突破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科学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的知识体系,重构中国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三是要在党、人民和国家关系原理和制度研究基础上,立足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深化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和依规治党实践研究,推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一体建设、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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