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刘松山受聘山东大学特聘教授聘任仪式在校区举行。山东大学副校长、威海校区校长刘建亚出席仪式并为其颁发聘书。聘任仪式由校区副校长夏利东主持。校区副校长肖金明出席仪式。
刘建亚代表学校对刘松山教授加入山东大学表示欢迎。他表示,刘松山教授受聘为山大特聘教授,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学校新文科建设,推进法学学科高质量发展,对于打造人大制度研究全国高地、推动相关学科领域方向“出峰出尖”具有重要意义。刘建亚指出,威海校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聚力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尽全力为人才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精耕细作人才沃土,打造最优人才生态。
刘松山教授表示加盟山东大学既感荣幸又深感责任重大,自己将尽快适应学校和校区环境条件,从山大文史底蕴中吸取新的营养,充分发挥自身学术特长,积极参与实施新公法学建设规划,为一流人大制度研究和法科人才培养作出应有的贡献。
肖金明介绍了刘松山教授的情况。法学院、人事处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刘松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多地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2004年至2022年在华东政法大学从事宪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致力于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曾长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参加了2004年宪法的修改以及立法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制定与修改工作,参与编写《彭真传》。主持完成“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研究”等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法学类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运行中的宪法》《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研究》《宪法监督与司法改革》《中国立法问题研究》等学术著作,对推动国家宪法实施、地方科学立法,以及推进人民代表大会理论制度实践创新,产生了广泛的和重要的影响。
作者:文/李传先 图/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