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及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学院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参照《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附件1)文件进行。
二、2021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综合考试部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闭卷,考核内容为法学综合。
三、时间与地点安排:11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11月15日下午14:00开始开题。地点均在法学院204。
四、提交材料
1. 《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2);(11月15日前)
2. 《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附件3)。(11月18日前,填写完整签好字)
3. 博士生应在11月18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相关信息(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筛选)—提交开题报告)。
中期考核综合结果录入说明:
优秀:考核结果优秀者;
通过:考核结果通过者;
暂缓通过:未按照《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要求按时参加第一次中期考核及按照《山东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需暂缓通过的研究生;
不通过:经过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
中期考核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博士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进行的一次全面考核,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中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