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数 |
一志愿拟录取数 |
接收校内调剂计划数 |
1 |
120401 |
行政管理 |
4 |
2 |
2 |
我院目前行政管理专业上有2个调剂计划,有意愿报考我院的校内调剂考生请申请加入QQ群:1044590171,加入时请备注身份证后六位及姓名,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17日17:00。我院将按照初试成绩总分数从高到低,以1:1.2—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参加复试名单将于5月1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资格审查
校内调剂的考生,参加了一志愿复试,无需再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考生须对一志愿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试方式
(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考核,原复试方案中的笔试部分采取现场抽题、即时作答的方式;笔试结束后随即进行面试。我院会组织考生提前进行线上测试,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二)网络复试过程中,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三)复试设备:复试前,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
四、复试时间安排
行政管理专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定于5月19日上午8:30开始。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各专业考核小组结合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提问,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
六、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 分。
2.复试笔试科目
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各专业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40%+英语测试成绩×10%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复试方案要求,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不按时参加复试及复试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在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入学复查与体检
1.入学后3个月内,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学校和校区属地要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降低人员密度,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十、其它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内容由法学院(威海)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法学院(威海)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