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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44

法学院(威海)2024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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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的特色教育,实现学科交叉与融合,2024年我院继续按法学大类招生,并在新生入学后通过特色班选拔的方式完成专业分流。一、分流原则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二、分流工作组织机构(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学院书记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

编辑:王晓彤

为持续推进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的特色教育,实现学科交叉与融合,2024年我院继续按法学大类招生,并在新生入学后通过特色班选拔的方式完成专业分流。

一、分流原则

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二、分流工作组织机构

(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学院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员:各专业负责人、年级辅导员

设秘书一名。

(二)分流工作监督小组

由教指委委员、督导员、各专业教授担任,由3-5人组成。

三、分流时间

新生在入学一周内启动分流工作,在入学后的军训期间完成分流考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专业分流及编班工作在新生开课前完成。

四、分流对象与计划

分流对象为2024级按照大类录取的法学类本科生。因复学、降级等原因进入2024级学习的学生就读之前的专业,不参加分流。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因单独招生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本次分流以特色班选拔的形式进行,共设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班、新闻法学班、社会法学班、司法社会工作班等四个特色班和法学普通班。其中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班、新闻法学班、社会法学班为法学专业特色班,每班招生30人;司法社会工作班为社会工作专业特色班,分流时第一志愿选择人数不足20人时,该专业方向停止招生;法学普通班录取人数根据其他班录取情况动态调整,最终选拔结果以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法学院与翻译学院联合开办法学+英语五年制双学位班,面向法学大类新生限招15人。法学院设山东大学(威海)“计算法学”实验班,面向山东大学(威海)2024级新入校本科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招生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除外)按山东大学(威海)“计算法学”实验班招生简章单独选拔,总录取人数不超过30人。

分流计划表

大类名称

专业(班级)名称

计划分流人数(人)

法学类

法学(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

30

法学(新闻法学)

30

法学(社会法学)

30

法学(普通班)

≤75

英语+法学双学位

≤15

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

≥20

注:法学类总招生人数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其中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分流时第一志愿选择人数不足20人时,该专业方向停止招生;法学(普通班)实际分流人数为总分流人数减去各特色班和英语+法学双学位班后剩余人数。

五、分流依据

入学后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按高低排序公示后,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愿填报各特色班和法学普通班,学院根据各班级分流人数,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六、分流程序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专业老师对各特色班级进行推介,对特色班选拔流程进行说明。

(一)法学与英语双学位班选拔

“法学与英语双学位班”面向2024级法学大类新生招生,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不得报考。班级总规模为30人,原则上法学院选拔15人,翻译学院选拔15人,如果有学院未选拔满15人,其它学院可进行递补。

报名人数不超过15人的,不再组织选拔考试,直接按报名人数录取;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选拔依据为(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50%+分流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英语成绩(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由高到低录取。

1.高考语文和外语两科成绩:考虑到不同省份之间的差异,语文和外语两门单科成绩先按照150分制进行换算(个别省份根据单科成绩满分进行换算),两科总分再换算成百分制,占分流成绩的50%。

2.新生入学英语测试成绩(百分制):占分流成绩的50%。分流英语测试由翻译学院组织,法学院与翻译学院联考。

(二)法学特色班选拔

选拔采用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按成绩高低排序,成绩相同的,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加权后)排序。学生笔试成绩和语数外三科高考成绩(加权后)皆相同的,以并列名次排序。考试由法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1、命题

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两名以上专业教师分别命题。考试不指定范围,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采用AB卷,随机抽取一套试卷作为考试试题。

2、阅卷

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业教师进行流水阅卷,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命题人不参与阅卷。阅卷过程全程录像,严格执行山东大学考试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

3、成绩公示

成绩经核对无误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学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成绩复核,学院在半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学院仅对分数计算或录入等技术性错误进行复核,不进行实质内容审核。

4、志愿填报

成绩公示期满后,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志愿,在规定的填报时段内,按顺序填报1-5个志愿(包括3个法学专业特色班、1个社会工作专业特色班和1个法学普通班),未填报任何志愿的视为放弃选拔,学院根据各班选拔情况进行调剂。

5、录取

各班级根据公示的成绩排序,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或者学生放弃选拔的,由学院统一调剂。

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公开公示

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具体电话随公示公布。公示期满,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批准后,正式组建各个班级,学生按《法学院特色教育管理办法》进行日常培养与管理。

七、其他

(一)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班、新闻法学班、社会法学班、司法社会工作班和法学普通班学生可按学校规定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和其他招生选拔。因学制不同,法学+英语双学位班和计算法学班组建后不再允许参加转专业和其他招生选拔。

(二)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志愿表的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并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法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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