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转专业考试面试选拔通知
1.考试面试名单确定办法:
法 学: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前80%; 笔试成绩排名以1:2的比列进入面试
行政管理:报名面试;
社会工作:无不及格课程参加面试
2.应考试面试名单:见附件。
3.面试具体安排:
考试时间:5月14日14:30—15:30
考试地点:图东教学楼219
面试时间:5月15日14:00
面试地点:法学院204(所有学生)
学生需携带的材料:成绩单、学生证。
注:不参加考试和面试,视为自愿放弃转专业!
法学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