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
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的特色班选拔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特色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专业特色班选拔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教学团队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特色班选拔工作小组,实施具体的选拔工作。
三、班级规模
1、专业特色班建制
特色班面向法学院2019级新生选拔。
法学+英语双学位班(法学院和翻译学院各选拔15人)、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班(30人)、计算法学班(30人)、新闻法学班(30人)、法学与行政管理班(30人)、司法社会工作班(30人),最终选拔结果以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2、法学普通班建制
受师生比和培育能力的限制,法学普通班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最终以学院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法学普通班统一选拔,录取后再分成2个班级。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考试
选拔采用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按成绩高低排序,成绩相同的,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加权后)排序。考试由学院特色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1、命题
学院特色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业教师作为命题人,实行封闭命题。考试不指定范围,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采用AB卷,随机抽取一套试卷作为考试试题。
2、阅卷
学院特色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业教师进行流水阅卷,学院特色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命题人不参与阅卷。阅卷过程全程录像,严格执行山东大学考试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
3、成绩公示
成绩经核对无误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学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成绩复核,学院在半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学院仅对分数计算或录入等技术性错误进行复核,不进行实质内容审核。
4、志愿填报
成绩公示期满后,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志愿,在规定的填报时段内,按顺序填报1-7个志愿(包括6个专业特色班和1个法学普通班),没有填报任何志愿的视为放弃选拔,学院根据各班选拔情况进行调剂。
其中,计算法学特色班限理科和高考综合改革学生申报,法学+英语双学位班限高考英语成绩140分以上(含140分)学生申报。
5、录取
各特色班根据公示的成绩排序,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或者学生放弃选拔的,由学院统一调剂。
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学生本人确认签字。除被其他面向全校选拔的实验班录取外,不得变动。
6、公示
选拔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1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批准后,正式组建各个特色班,学生按特色培养方案进行日常培养与管理。
五、其他说明
(一)法学院特色班和法学普通班学生均可按学校规定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和其他招生选拔。法学+英语双学位班因学制不同,班级组建后不再允许参加转专业和其他招生选拔。
(二)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志愿表的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并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法学院专业特色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