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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3日 00:00

法务大讲堂第四讲——“建设工程合同业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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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由法学院主办的“法务大讲堂”之建设工程合同业务研究的讲座于商学院556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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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由法学院主办的“法务大讲堂”之建设工程合同业务研究的讲座于商学院556成功举行。本次讲座邀请了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刘秀峰担任主讲,吸引了众多前来听讲的法院学子。

刘秀峰主任开场首先分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弊端是当今律师行业冷淡的这一主要原因,并鼓励法院学子培养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才能为将来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在他“以中立之心态,扬法律之威力,达正义之目的,建和谐之社会”一番话语的鼓动下本次讲座进入了正题。首先,刘秀峰主任通过一个真实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引出建设工程合同的具体概念,他讲到,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他还讲述了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涵的内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在讲解建设工程纠纷的案件中,刘主任引出了与本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及具体的法律法规,使个案与具体法条能够有机结合,从而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接着刘主任又援引了几个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案例,并对其进行了具体分析,他运用具体的法律法规将案件分析得有理有据,调动了现场同学的热情。接下来的互动环节更是高潮迭起,同学们就刘主任提供的真实法律案例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充分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现场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场面。刘主任则耐心地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达到了很好的效果。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本次讲座虽然时间不长,但同学们都被刘秀峰主任深入浅出的讲解深深地吸引,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知识。讲座使同学们掌握了建设工程合同的精髓,以及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使同学们基本了解了此类案件处理的基本方法,培养了同学们通过个案联系法律法规的能力,同时也让同学们认识到作为一个律师所应具备的法律素养。我们相信通过法务大讲堂,法院学子必将收获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获得更多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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