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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09:40

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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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学校会议精神,学院自小学期开始,本着稳步推进、保证质量的宗旨,针对本科生导师制扎实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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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学校会议精神,学院自小学期开始,本着稳步推进、保证质量的宗旨,针对本科生导师制扎实开展工作。经过专项调研、深入讨论、拟定方案、广泛动员等前期准备过程,目前本科生导师制已进入稳步实施阶段。
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深入师生了解需求和建议,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和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讨论,根据学院实际商定可行方案,制定了《法学院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明确了以质量为核心,以专业认知和专业(职业)发展、学生动态需求、学生综合全面发展为导向的工作思路,合理协调学业导师与辅导员、科研班主任、就业导师及相关工作机制的关系,良性互动,形成合力。
学业导师的选配、职责要求及工作模式是关乎导师制有效实施的基本要素,为此学院以学生和教研室推荐为基础,由学院领导小组确认和调整,选聘了一批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并具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的专业教师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根据一至三年级学生不同需求合理配备并开展工作。大一第一学期以班级为单位配备导师组,由“老、中、青”结合的教师团队担任导师,并要求与科研班主任协同、通过与传统的“教师面对面”等活动结合开展工作。大一下半年至大二全年,按1:12基本比例配备导师,要求采取集体指导与个案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考虑到大三学生分流的情况,学院计划为考研或继续专业深造学生配备适当的专业导师。
在工作启动阶段,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人员在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密切配合,确保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有序展开。九月下旬,学院向全体教师公示《法学院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以系为单位召开学业导师会议,对导师的基本职责和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要求并鼓励导师发挥主体作用,以高尚的思想品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做事、做学问。学院团总支组织相关年级辅导员老师通过班会、学生小组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学生尊重导师,与导师积极配合,主动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团总支制作了《学生参加指导活动考勤表》,与《导师工作记录本》一同下发,强化对学生参与过程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大一年级辅导员和班级联系人已与导师组取得联系,向导师组介绍了前期调研整理的新生入学在专业认知和学习方面的困惑、问题,期待在后续的活动中得到解答和指导。大二年级二十个学生小组分别与导师见面,向导师报告一年来的学习基础、学业规划和专业素质拓展情况,与导师共同探讨今后活动开展的形式和手段。很多导师牺牲周末、晚上的休息时间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导师严谨负责的职业风范和热情忘我的工作精神激励着学生在专业学习道路上积极探索前行。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是一项崭新的、对于学生培养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学院将继续以积极务实的态度稳步推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为学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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