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开展半年来的运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学院将于近期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级各班级、2010级各学生小组于2011年12月16日前将《工作记录》及学生综合评价意见统一交年级辅导员。
《工作记录》要求填写规范完整,并由班级学习委员或组长签字。学生对导师的综合评价(包括导师的工作态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效果、对导师和导师制的意见或建议等)应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内容要客观而全面,由学习委员或组长认真填写并签字。
《工作记录》及学生综合评价意见是对导师及导师制工作评估的基本依据。
二、召开学生和学业导师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重点听取进一步提高导师制工作质量和
导师基本工作量测算方面的建议。座谈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院将以《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为指导,根据工作记录、学生评价及征求意见情况,对本学期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对导师的基本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安排部署下一学期的工作。
法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