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4日,法学院《模拟法庭》大赛决赛在模拟法庭如期举行。我院特别邀请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于喜富法官担任审判长,法学院院长汪全胜教授、副院长姜世波教授、刘军副教授、法律系主任张其山副教授参与了模拟审判工作,并在决赛结束后为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金。至此,历时一个月的法学院《模拟法庭》课程改革圆满完成。
法学是一门实践型、应用型极强的学科,肩负着为法律职业和社会提供法律专业人才和智力成果的神圣使命,培养出来的法律工作者将担负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任,那么作为教育者就理所应当地找准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的结合点,在日常的法学教育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司法实践部门、为社会输入大批既有完备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素养,而且具有较强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实践能力的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此,法学院初步确定以应用型为主、复合型为辅的法律人才作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此次《模拟法庭》课程改革,意在探索创新“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在“创新型、实践型、高水平、有特色”教学理念的指导下,大力发挥我校三学期制的小学期优势,整合利用多种教学资源所进行的一次有益的尝试。其创新之处在于以竞赛的形式组织教学活动,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模拟真实法庭的审判环境,帮助学生增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能力,通过分阶段加强的案例分析能力、证据运用能力、法律解释能力、对抗辩论能力以及语言表达技巧等法律实务知识,增强学生的实战能力,最终实现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在教学的具体组织过程中,为了保证所有学生的积极参与,又能体现出比赛竞技性的特点,《模拟法庭》的课程设计将竞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内竞赛,所有的选课学生根据本科生导师小组分为12个小组,各小组配备一名指导老师,由小组内所有的学生根据选定的案例进行程序模拟、角色扮演以及对抗比赛。第一阶段结束后,由指导老师和小组成员共同选出四名选手参加第二阶段的竞赛。第二阶段的竞赛为分组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初赛和复赛每场比赛都聘请三名院内老师担任审判人员。在这种模拟的竞赛环境中,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亲自从事证据收集、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律实务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实践操作能力,获得了大量的司法实务知识。教学过程中,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普遍认可并积极评价此次课程改革活动,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今后,法学院将以此次《模拟法庭》课程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与研究,不断增强学生在司法实践中依据法律规定、创造性地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方法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使我们的学生既懂得遵守法律又善于解释和运用法律,并最终成长为一位“长袖善舞”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