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各位老师:
根据《法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现就我院本学期学业导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2011级各专业学业导师继续按上学期的分组和《细则》要求开展工作。
二、2012级各专业仍实行导师组集体指导制度,并按《细则》要求开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法学一班:张旻昊(组长)、焦宝乾、安玉萍
法学二班:王瑞君(组长)、张世全、马丽萍
行政管理班:马艳朝(组长)、贾景峰、孙卓华
社会工作班:张乐(组长)、刘培茜、刘佳
三、2010级各专业根据学生需求适当配备导师,具体人选另行通知。
我院学业导师制工作开展一年来,指导教师工作认真投入,绝大多数学生充分认可并积极配合,整体效果良好。希望大家更加积极努力工作,不断探索总结,保证学业导师制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
附件:法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doc
法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