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本科生“三项活动”(大学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转化为毕业论文事宜仍然按照《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方案(试行)》执行(文件详见:附件1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29日前将成果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关于学士学位论文注释规范的补充规定(暂行)》(文件详见: 附件2 )的要求进行整理,然后报到郭晓妮老师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学院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与程序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