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第11、12教学周对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检测;结合学院答辩时间安排,定于5月9日—5月14日进行论文查重工作,请被抽检到的同学尽快与导师联系,及时进行修改,确定定稿后上传检测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实施办法:
1.抽检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按毕业生人数的30%左右随机抽取,由各学院按照检测名单进行检测,每篇毕业论文只检测一次。
2.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应保证提交检测的论文与最终定稿归档的论文在主要观点及内容上保持基本一致。论文须在规定时间提交,延期不提交者视为检测未通过。
3.检测范围为当年度申请答辩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工作须于正式答辩前完成。
4.论文电子版可为txt,doc,docx,caj,pdf,kdh,nh格式,为提高检测效率,可将论文的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删除,正文字数为6000字左右。
5.为便于检查和统计,提交检测论文须按“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的格式统一命名,其中论文题目超过24个汉字的取前24个汉字。申请二次检测的论文按“首次检测百分比—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的格式命名。
结果处理:
1.查重“总文字复制比”小于25%(含25%),视为通过检测,可正常答辩;“总文字复制比”在25%与40%之间(含40%),由指导教师根据论文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指导学生修改后才能参加答辩。
2.查重“总文字复制比”在40%与60%之间(含60%)的,须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填写《山东大学(威海)毕业论文检测审查表》,并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并进行第二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大于60%的,由各学院专家组进行鉴定,确认存在剽窃或者其他作假情形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3.查重“总文字复制比”超出40%的需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合格(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的学生可以进行答辩,但毕业论文成绩不得定为“优秀”或“良好”。
4.未通过第二次检测(文字复制比例超过30%)的学生不予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
其他说明:
1.抽查到的学生不按时提交论文检测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2.论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出25%的,指导教师须登录系统并填写指导意见。
3.学生提交的论文须是最终答辩论文,提交论文与最终答辩论文不符时将取消论文成绩。
学生系统使用流程:
登陆http://check.cnki.net;
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端口,
点击“本科版”
点击“教师/学生入口”,
点击“学校”,在学校名称框下选择“华东地区——山东——山东大学(威海)”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见抽检名单)
身份选择“学生”
输入“验证码”
点击“登录”进入——进入后建议先查看“系统使用手册”,再根据提示提交论文。
特别提醒:
⑴提交的论文须是最终答辩论文,提交论文与最终答辩论文不符时将取消论文成绩;
⑵对“总文字复制比”大于40%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且最终论文成绩不得定为“优秀”或“良好”。
教师系统使用流程:
登陆http://check.cnki.net;
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端口,
点击“本科版”
点击“教师/学生入口”,
点击“学校”,在学校名称框下选择“华东地区——山东——山东大学(威海)”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工资号)
身份选择“教师”
输入“验证码”
点击“登录”进入——进入后建议先查看“系统使用手册”,再进行论文审阅。
附件:1.法学院抽检名单
2.“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学生)-20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