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方案(试行)》文件精神,2013届本科毕业生“三项活动”优秀成果转化为毕业论文事宜,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查,共计有9项成果获得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12年10月31日18时。
获得通过的同学应当按照《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关于学士学位论文注释规范的补充规定(暂行)》的要求继续进行完善,联系指导教师于11月3日之前将论文题目提交到毕业论文系统上,并由指导教师输入选题学生的姓名或者学号进行预置;学生应当于11月5日之前上传论文的定稿,审查意见为“修改后通过”的论文,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
获得通过的转化论文可以不提交开题报告,可以不参加论文答辩,但是仍需要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进行成绩评定,并按照“毕业论文日程”安排(2013年6月)提交相应论文纸质版。
附件:优秀成果公示名单
法学院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