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论文检测时间定于5月20日之前,答辩时间定于14周,请各位同学及时与导师取得联系,相关下载请查看附件。
实施办法:
1、抽检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由各学院按照检测名单进行检测,每篇毕业论文一般只检测一次。
2、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应保证提交检测的论文与最终定稿归档的论文在主要观点及内容上保持基本一致。论文须在规定时间提交,延期不提交者视为检测未通过。
3、检测范围为当年度申请答辩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工作须于正式答辩前完成。
4、论文电子版可为txt,doc,docx,caj,pdf,kdh,nh格式,为提高检测效率,可将论文的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删除,正文字数为6000字左右。
5、为便于检查和统计,提交检测论文须按“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的格式统一命名,其中论文题目超过24个汉字的取前24个汉字。申请二次检测的论文按“首次检测百分比—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的格式命名。
检测认定:
1、总文字复制比”小于25%(含25%),视为通过检测,可正常答辩。
2、总文字复制比”在25%与40%之间(含40%),由指导教师根据论文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指导学生修改后正常答辩。
3、总文字复制比”在40%与60%之间(含60%)的,须由学院专家组进行鉴定,并填写《山东大学(威海)毕业论文检测审查表》。若认定无学术不端行为的,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修改后答辩;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需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并进行第二次检测。
4、“总文字复制比”大于60%的,由各学院专家组进行鉴定,确认存在剽窃或者其他作假情形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5、第二次检测合格(文字复制比例在25%以内)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不得定为“优秀”或“良好”;未通过第二次检测(文字复制比例超过25%)的学生,学院需再次组织专家组对其论文进行鉴定,被认定在第二次检测中仍有作假行为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其它补充说明:
1、学生及指导教师如对论文的检测及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学院要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并给出书面意见。
2、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下同)仅作为判断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不能作为认定的唯一依据。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必须由学院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指导教师需回避)对论文进行人工鉴定,并由专家组给出书面鉴定意见。
3、学生在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等环节使用与所提交检测的论文主要内容差别较大者,或通过技术处理使系统无法正确检测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毕业论文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论文需组织复检,其“总文字复制比”不应超过25%,超过25%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5、检测未通过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量为0;如因指导教师失察而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并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指导教师相应处理。
学生系统使用流程:
登陆http://check.cnki.net;
右侧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端口,
点击“进入高级版”,
点击“教师/学生入口”,
点击“学校”,在学校名称框下选择“华东地区——山东——山东大学(威海)”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均为12位学号)
身份选择“学生”
输入“验证码”
点击“登录”进入——进入后建议先查看“系统使用手册”,再根据提示提交论文。
教师系统使用流程:
登陆http://check.cnki.net;
右侧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端口,
点击“进入高级版”,
点击“教师/学生入口”,
点击“学校”,在学校名称框下选择“华东地区——山东——山东大学(威海)”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从学院教务员处索取)
身份选择“教师”
输入“验证码”
点击“登录”进入——进入后建议先查看“系统使用手册”,再进行论文审阅。
附件:
1、“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学生)
2、抽检学生名单
3、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