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分配给我院2011级本科生推免计划数为25人,而我院该年级三个专业总人数为247人,所以根据比例得出25/247*各专业人数=各专业推免计划数(计算结果进行四舍五入)
专业名称 |
法学 |
行政管理 |
社会工作 |
各专业人数 |
137 |
59 |
51 |
各专业计划推免名额 |
14 |
6 |
5 |
(表格中不包含计划单列名额)
附件:2011级本科生成绩绩点排名(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包含2013-2014学年夏季学期课程成绩)对成绩绩点有异议的同学可拨打5688334反馈
其它详尽事宜请参见 链接
法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