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修、补修系统选课的注意事项
在补退选阶段,对选课结果不满意的同学或者未能在预选、正选阶段选上课的同学可在此阶段进行调整。
重修、补修课程也在此阶段进行选课。选择重修或补修课程的同学应该从“重修报名”栏目中将课程选入系统,重修课程应跟随本专业低年级修读,不允许跨专业修读。
每学期的重修或补修课程不得超过3门。
需要重修、补修的同学务于补退选结束前填写“重修(重考)申请表”交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法学院203西)进行审核。
要求已经上交申请表的同学务于补退选阶段进入个人系统,按照:选课——重修报名——在选课框中输入个人留存申请表上的课程号、课序号——提交(注意:提交前必须选择重修方式—自学重修或跟班重修,如果所选课程与自己的课程有冲突或选课人数已满只能选择“自学重修”,不冲突或选课人数不满才能选择“跟班重修”)
凡是选课有问题的同学一定要在系统关闭之前,亲自到法学院203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