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一直以来秉承“崇法尚德,求真务实”的院训,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法学院学生委员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不断进行工作改革,创新工作模式。现由于学生会调整及各方面工作需要,法学院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拟面向2016级、2017级学生为各部门招聘一名部长,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会招聘工作小组
本次针对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的学生委员招聘推选工作由法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整体执行,学院全体师生实施共同监督:
招聘推选工作小组:
组 长: 时华忠
副组长:逄伟群 李传先 牛志强
成 员:吴睿佳 刘姝杉 张晓凯
二、候选人资格要求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也可)或共青团员;
2、品行优良,思想道德测评为良好以上,自觉遵守校规校记,无违纪现象;
3、须现任或曾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16级、17级本科生。在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组织策划协调能力。
三、部长选拔程序
1、初选: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写《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部长申请表》(见附件),于2018年 10月9日(周二)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法学院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公邮:sdfxyxsh15th@163.com 。并将纸质版申请表于2018年10月9日(周二)晚7点至9点交至法学院109(申请表需双面打印)。
学生会招聘工作小组通过审核候选人上交的对于所报部门的意见及构想,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估。
2、竞职答辩: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审核无其他异议的候选人将择日进行竞职答辩。答辩将采取面试发问的形式进行,每人时间为5~1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等基本情况,以及对申报岗位的设想等。
3、工作小组评议:对于本次招聘的拟任成员,须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评议,确定最终人员及的具体岗位。
4、公示结果:学生会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将综合考虑团学组织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兼顾工作的需要,确定拟任人选的岗位分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若无异议则聘为法学院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部长。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
2、资格审查及公示:具体时间待定 ;
3、竞职面试:具体时间待定;
4、公示最终结果:具体时间待定 。
附件: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会部长申请表.doc